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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个玛格丽特·杜拉斯

     
    据说《情人》有王东亮、李玉民(柳鸣九?)、戴明沛和王道乾四种译本,而王先生的译本备受推崇,随手在网上搜到了三种,想稍稍分析一点其中的不同。李玉民版的结尾没有找到,而且也搞不清那“另一种版本”究竟出自王东亮还是戴明沛,第四种译本又是如何翻译的——看来写这种东西只能靠文科生罢。
     the lover
     
    因为不懂法文,而手头又没有英文原著,故英文版<The lover>只能从百度的杜拉斯吧中摘抄,只有前几段,没有译者没有出版社,只作旁证。
    引自《情人》最著名的第一段。
     
    王先生的版本: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另一种版本:
    “我已经上了年纪,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个男人朝我走过来。他在做了一番自我介绍之后对我说:‘我始终认识您。大家都说您年轻的时候很漂亮,而我是告诉您,依我看来,您现在比年轻的时候更漂亮,您从前那张少女的面孔远不如今天这副被毁坏的容颜更使我喜欢。’ ”
     
    李玉民的《悠悠此情》版本:
    “我年事已高。有一天,在一个公共场所的前厅里,有一位男子朝我走来。他做了自我介绍,对我说道:‘我早就认识。大家都说您年轻时很漂亮,我来告诉您,我觉得您比年轻时还要美。我喜欢您现在凋残的面孔,它胜过您青春的红颜。’”
     
    分析其中两句的不同译笔。
    "ONE DAY, I was already old"
    对于这句,最传神的翻译无疑是王先生的,其余两种大意相同,但仔细品味,在感情上却相去甚远。
    “我已经老了”是一句开门见山的陈述,含义清晰而确切,每个读者都可以想象一个人说出这句话时脸上岁月的沧桑。而“上了年纪”、“年事已高”这样含糊的字句截,就没有这样丰富的内涵。“老”所蕴含的复杂情感,超越了年龄的意义,更多的是心理层面的哀伤。
    作为开篇第一句,似不宜过长,国内通行的《卡拉马佐夫兄弟》的第一句话——“阿历克赛·费多罗维奇·卡拉马佐夫是我县地主费多尔·巴夫洛维奇·卡拉马佐夫的第三个儿子”,似乎就有这个问题。西式的人名如此罗列,对于一般读者,断无读过一遍就能记住的道理,只是徒增困扰罢了。中式姓名较西式为短,所以中国的读者对于西式长名需要花一点时间来熟悉,作为译者应当考虑到这种情况。第二段第一句中“长子德米特里·费多罗维奇,第一位太太生的,其余两个,伊凡和阿列克赛”,就要好得多,书名既是“兄弟”,那么读者只要分辨名字即可,不用在“费多罗维奇·卡拉马佐夫”这十个字上耽误许多工夫。
     
    "'I've known you for years"
    从英文看,翻译得一字不差的是李先生,而王先生和另一种版本似乎超出了“信”的范畴。
    但在全段中最符合“我已经老了”这句话塑造出的氛围的,依旧是“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从下文看,这个男人的身上带有中国情人的影子,所以“永远记得你”在“达”和“雅”上更为贴切。
    对于“永远记得你”,很像赖明珠翻译的《挪威的森林》第一章的标题“永远记得我”。在林少华的译本和日文原版中每章之后没有标题,所以猜测是赖明珠女士自拟的。总结得颇为准确,只是以村上松散的行文风格,窃以为不大适合用简单的短语一言以蔽之。
     
     
    对于《情人》的开篇,或许因为王小波的《我的师承》的缘故,转述的人很多。作为一本小说,第一段就如此精彩,也的确先声夺人,后来的文笔愈发沉重,读到末了正是夕阳西下,铺陈在西天的残霞像极了《花样年华》中伴随着<Quizas Quizas Quizas>缓缓移动的忧郁的色彩。
     
    顺便说一句,看到《情人》的开篇,很容易联想到叶芝的诗<When you are old>,两位作者表达的情感颇为相似,而含蓄之美各有不同。
    对于“摧残的面容”而不变的爱,叶芝是这样说的: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叶芝这首诗最少也有七八个译本(还有江南的一个版本>_<),然而读罢原文,却始终能感受到一份独特的凄凉。
     
    再引《情人》最后一段最后一句。
    王道乾版
    他说他将爱她一直爱到他死。”
     
    另一种版本
    “说他永远无法扯断对她的爱,将至死爱着她。”
     
    王先生的结尾抑扬顿挫,充满了诗歌的美,不愧是“诗人的翻译”,三个“他”连用得恰到好处,岁月的悲哀跃然纸上。细想下去,颇有林黛玉《秋窗风雨夕》中的“秋花惨淡秋草黄,耿耿秋灯秋夜长。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风雨助凄凉”这种连字带来的跃动的节奏感。
    另一个版本在意思上也算准确,用词也算精彩,可惜算不得一时瑜亮。
     
    还有一个老问题,就是译著中“您”和“你”的区别。
    在汉语中,“您”多用于对长辈的敬语——也多用于讽刺——而“你”多用于陌生人和朋友之间。在法语中,“您”多用于对陌生人以及长辈,“你”多用于亲密的人之间(来源“出国移民网”)。由此看来,“情人”这样特殊的关系,以“你”代之,较之“您”似乎更加贴切,这点只有王先生注意到了。其他两种译本,以及许多译自法国的名著,动辄都以“您”来称呼亲密的朋友,这在法语和汉语中,都是不大相宜的。
    还有一点拙见——即使在法国人看来用“您”是正确的场合,汉语中似乎也应该斟酌使用,毕竟译著不是用来学习法语,而是用来让中文读者了解外文著作的,似乎并无有削足适履的必要。例如,对陌生人,汉语中用“您”和“你”皆可,但须依照情节以及人物性格区别对待,不宜像法语——以及俄语——以一“您”蔽之。
    关于削足适履,傅雷先生有一段精辟论述,“假如破坏本国文字的结构与特性,就能传达异国文字的特性而获致原作的精神,那么翻译真是太容易了。不幸那种理论非但是刻舟求剑,而且结果是削足适履,两败俱伤。”
    汉语和西语在语法上本身就大相径庭——窃以为汉语似不宜穿以西语之语法马褂——在构词用法上也有天壤之别。以英语为例,英语惯用从句以及长句,而汉语则讲究短小精辟。有种翻译原则认为长于二十五个字的句子在汉语中就应当分割为短句,盖因汉语讲究用字之精炼(以“倭”字为例),过长之句子就足以影响读者的理解,从句嵌套更是雪上加霜。这就决定了汉译英不同于法译英,需要对原作的文字进行某种程度的修改,使其适应中文读者的习惯。一味求“信”而伤害了汉语的完整,就是舍本逐末,翻译出来的文字也有如天书了。
    但这个原则并非教条。萧乾、文若洁夫妇翻译的《尤利西斯》的最后一章就是最好的例子。那上百页没有标点的文字,逐渐从现代汉语转为文言,继而中古上古,读之不禁赞叹。盖因原文即是从现代英语到古代英语,故而翻译也要做相同的工作。
     
     
    纵观全书,王先生的译笔沉郁顿挫,饱含沧桑,读之动容。后两种译本同样准确地表达了原文的意思,但在文笔上却是末流,除了让读者对名作的巨大声誉感到莫名之外,大概就没有别的功用。比较近的例子是山冈庄八的《织田信长》,根据封底的评论来看,这本书在日本颇受好评,然而经过杨世英的翻译,就魔术似的成了一首平铺直叙、枯燥不堪、莫名其妙的三流儿歌,和同样是译者的林少华先生相比,这种化神奇为腐朽的能力,不免让人扼腕。还有一个例子就是《情人》,从英译本的<The lover>来看,译作《悠悠此情》实在有违原意,此情固然悠悠,然全书其实是以情人为线索,追溯少女时代的往事,感慨爱情的无常和岁月的沧桑,不仅是“此情”,还有对小哥哥、母亲、海伦的“彼情”。拐了几个弯,最终译作“悠悠此情”,不免有点自作多情。
     
    很早以前,大概是刚上大学的时候,曾经在一个很偏门的论坛里讨论过,文笔之于小说,究竟有多么重要。现在看来,那只不过是为自己不会编故事而辩解罢了,但出神入化的文笔的确可以达到另外两种效果——
    “诗人的翻译”
    “另一个玛格丽特·杜拉斯”。
     
     
    还有一个例子,但却不是用来说明译笔的优劣,而是想说不同译者同样优秀的译笔带来的快乐,那便是《挪威的森林》。
    这本书有两个广为流传的译本,分别来自大陆的林少华和台湾的赖明珠。
     
    且看小说的第一章第一段。
    林少华版:
    “37岁的我端坐在波音747客机上。庞大的机体穿过厚重的夹雨云层,俯身向汉堡机场降落。11月砭人肌肤的冷雨,将大地涂得一片阴沉。使得身披雨衣的地勤工、呆然垂向地面的候机楼上的旗,以及BMW广告板等的一切的一切,看上去竟同佛兰德派抑郁画幅的背景一般。罢了罢了,又德国,我想。”
     
    赖明珠版:
    “我今年三十七岁。现在,我正坐在波音七四七的机舱里。这架硕大无比的飞机正穿过厚厚的乌云层往下俯冲,准备降落在汉堡机场。十一月冷冽的雨湮得大地一片雾蒙蒙的穿着雨衣的整修工、整齐划一的机场大厦上竖着的旗、BMW的大型广告牌,这一切的一切看来都像是法兰德斯派画里阴郁的背景。!又来到德国了。”
     
    再引一段,《挪威的森林》第一章最后一句。
    林版:
    “想到这里,我就悲哀得难以自禁。因为直子连爱都没爱过我的。”
     
    赖版:
    “想到这儿,我就觉得非常难过。因为直子从来不曾爱过我。”
     
    之所以罗列两段,并非是想对两人的译笔做出评判,虽然个人极喜欢林先生的文笔,但赖明珠的翻译也依然准确地表达了原作那种挥之不去的惆怅,可谓各有千秋。
    听说赖明珠曾经对林少华如此评论:“林先生的文学造诣比我高,但是可能会失去原作者的语言特色”。可谓中肯。
    说到这个,福原爱姬曾经写过一本《挪威没有森林》,前半部分水准极高,像极了原著,然而到了佐藤纪香出场,风格就让人为之一愣地流于俗套,绿子自杀后更是一塌糊涂。由于这种反差太过强烈,反倒记住了这本书,前半部分实在是精彩,在惆怅和悲伤之间游走的文字,某种程度还要胜过原作——
    “别人因此对你有好奇心,这一切你(渡边)漠不关心,对你毫无影响。你就像一只蚂蚁,下雨搬家,秋天储存粮食,冬天冬眠,一切按部就班。”这句话准确地勾勒了原著中男主角的心理,而且更加清晰和丰富,对比原作,颇有一种石头落地的感觉。
    ……跑题了。
     
    我想说的是,同一作者的两种优秀译本放在一起,对于读者实在是莫大的幸福,仔细品味原作、林版和赖版行文时的斟酌损益,就可以尽览遣词造句时的推敲之美。
     
    这种乐趣简直不可多得,之前仅有的一次,是读江南的《缥缈录》。
    小说初次在《科幻世界·奇幻版》上刊登,以及后来的单行本中发行,内容上有了很大的不同。那时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在课堂上捧着两本书,一面听讲,一面从中品味作者修改的用意。
    体会作者修改时思考的方向,能得到太多的启发,这种溯流而上的冒险,委实令人倾倒。
     
     
    虽然为王道乾先生的命运叹息,但也看到了林少华先生和赖明珠女士的文笔,也听到了王小波所说——“(因为王道乾先生的翻译)在中国,已经有了一种纯正完美的现代文学语言,剩下的事只是学习,这已经是很容易的事了。”
    所以,对于我们而言,读这样的书,学习这样的文字,和前人相比,已经是一件既容易又快乐的事情了。

    印象

    最早知道《印象》,是在去年三月东东的blog上。
    那时没有想到是一本这样的书,还以为只是《家游》的延伸而已。
    后来,大约是六月,看到了创刊号的封面。
     
    第一期印象
     
    那时并没有想到是一本这样的书。
    从封面上看不出它的主题,从题目猜不出它的内容,那辆狂奔的甲壳虫让我以为——他们只是娱乐而已。
    对《三联生活周刊》有所耳闻,但未曾得见,平素也没有阔绰到有钱去买《家游》以外的杂志,但是当东东说起“那是我们的目标”的时候,便略微对《三联》有了一点敬意。
    那是去年七月,北京还没有开会,一切看起来还都正常的时候。
     
    东东说起这本杂志的时候,是带着微笑的,《印象》一页一页地翻过。他说他们想做一本不一样的书,一本为大学生到老男人看的书,一本薄薄的书,但是将来就像《三联》那样。说到这个,他是带着微笑的,还说这只是试刊,希望我们支持。
    第一本《印象》,就是在编辑部对面的报刊亭里买到的,从西客站出来就找,一路背着背包跌跌撞撞,直到编辑部楼下才找到。
     
    那时并没有想到是一本这样的书。
     
    有的时候把书放在膝上,听任风翻动它,就在想,想象的世界真的没有尽头。所以才喜欢《科幻世界》,虽然从来只买旧书,但看到那些即使是不无缺陷的故事,也能从作者的想象中得到太多的启发。那是一本少有的发人深省的书。
    《印象》就是这样。
    它是一本从标题无法想象内容的书,有趣的书。对我来说,最大的乐趣,莫过于午后,看着它的目录,揣测他们会用怎样不凡的方式来讲述那些故事,有些故事的题目早就被无数人说过了,然而在一个不经意的角落,总还有火花轻轻闪烁。
    第一本《印象》,没有让它的编辑签名,有一点遗憾。那时想着一切才刚刚开始,开始就还有机会,然而一年过去,一本杂志说没有就没有了。
    后来回家,便把它送给了一位朋友。
     
    读书的乐趣,除了看到和自己暗合的主张,再就是发现一些不为人所知的秘密。一本杂志可以让你发现很多秘密,读它就有太多的乐趣了。周围的人,读到《印象》,莫不击节赞赏,其他的书没有这样的待遇。一本杂志初生如此,难能可贵。
     
    听过一些自命不凡的砖家讲述“核心竞争力”的故事,颇不以为然。因为讲述这个的砖家自己,是一点“核心竞争力”也没有的,拾人牙慧之余,换个名字就可以再次粉墨登场而已。
    然而《印象》具有的这种魅力,我想是不容易模仿的,至少我是写不出这样丰富的故事的。
    这便是我的印象。
     
    后来,在图书馆看到了去年的《三联生活周刊》,大失所望。文章的选题和深度,远不是让人“眼前一亮”的程度,于是更加青睐《印象》,然而它已经不在了。
    我并不知道它是因什么而消失的,知道了也毫无办法,反正它是没有了,八月之后再也看不到了,那种看着目录猜测内容的乐趣,再也找不到了。其他的,华丽而昂贵的杂志,是没有这种乐趣的,也是我买不起的。
    不免扼腕。
     
    这是一本有趣的书。
    当初还没有看到创刊号的时候,就听到他们这样说。
    现在,这本书没有了,但每每想起,还是可以充满自信地说,这是一本有趣的书。
    从开始到结束,无论旁人怎么说,在我心里,它始终是一本这样的书。
    印象

    《圣经》的故事

    “同学,请问,你,想知道《圣经》的故事吗?”
     
    林荫道尽头,一位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的男生向我走来,神情亲切,脚步从容,脸上仿佛蒙娜丽莎的微笑。那一刻天昏地暗,风在树梢发出呜呜的声响,他把左手向我摊开的时候,我俨然觉得他在推销具有某种特殊功能的牙膏。
    “治疗失眠的牙膏,来一支尝尝?”
    ——就是这样的感觉。
     
    我并非对《圣经》有什么不满,甚至还有一点点向往。不懂事的年纪里,也曾寻访过《圣经》,后来是蓝色封面薄薄的一本。当然不是为了膜拜耶稣的神迹抑或宣扬四福音书,只是想看看the first impact和第一使徒而已。多年以后,对Eva热情依然,但一想到要把传说中的Nerv本部、亚当或者the 2nd children——和现实里这位头发略显凌乱,衣着朴素,眼神真诚,面带微笑的老兄联系在一起,总有一点不可思议的感觉。
     
    “同学,请问,你,想知道《圣经》的故事吗?”
    他再一次真诚地、轻轻地说,带着无懈可击的微笑,左手抬高了大约五厘米,一只鸟从一棵树上一言不发地飞过。
    这次俨然是“子曾经曰过的牙膏,来一支?”——这个样子。
     
    黄昏的阳光早就逃之夭夭,而路灯尚未开启,林荫道上空无一人,我环顾左右攀附的爬山虎,又俯瞰他脚上有些沧桑的皮鞋,最后疑惑地抓了抓头发,末了叹了口气。
    “第四次,这是——贵人多忘事呢,您真是。”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黄昏时学校礼堂的门口,那时他的头发尚未凌乱,不过神情已经有些紧张。礼堂门口,依然是带着莫测的微笑把我拦下,就像“同学,请出示学生证”的样子,我略有些惊惶,因为学生证在洗衣机里遨游半日,捞出来的时候已经面容模糊,比假证还要假,拿出来笃定脸红心跳,继而被当场拿下。
    然而他却无比温和地说——“同学,想知道《圣经》的故事吗?”
     
    当时我还在大四,对未来还有一点模模糊糊的遐想,以为人生倒运总会回转,正拎着背了七年的书包去自习教室,打算偷偷摸摸地写一点弗的故事。
    那时穿着二十元一件的衬衣,没有手机,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就是六十余元的电子表——每天慢三分钟,宛如我的人生一般磨去了颜色,只好重新喷漆——然而走起路来却充满了莫名的自信和可怕的从容。
    于是我停下脚步,借着昏黄的路灯看了看他刮得干干净净的胡子,不免有点气短,结结巴巴地和他聊了几句传道书和四福音书的典故,正打算问他朗基努斯枪的故事……
    一回头,他却不见了,空留一个诡异而模糊的笑容在我的记忆里,像洒到杯子里的墨汁,泛布叆叇,渐行渐远。
     
     
    第二次见面,就是在这条黄昏后的林荫路的尽头,我暗地揣测,他大约对黄昏有某种类似于冰淇淋一般的偏爱,于是换上了黯淡的皮鞋,总在黄昏出没。一年之后,他的神情从容了许多,微笑愈发无懈可击,胡子依旧如白纸一般干干净净——这次就纯乎是在推销一种“可以提高英语成绩”的牙膏了。
     
    那时的我变成了研究(怎样度过枯燥人)生(的学生),对未来的憧憬四化的设想全球大同的理念统统烟消云散,只留一个颓然挣扎于实验和文献之间,偶尔爬上山口山眺望远方的风景的老家伙而已。
    二十元的衬衫统统捉襟见肘,防水的电子表进了水照样呜呼哎哉,第八年书包终于烂得无可挽救,于是人生也烂得可以,仿佛扑通一声沉入水底的生锈的哑铃,只看到浑浊的泥水翻腾,不见踪影。
    于是我停下脚步,和他聊了许久,千方百计想从他嘴里套出朗基努斯枪的秘密,或者第二次冲击的真相。然而末了,都在他无懈可击的微笑面前溃不成军,最后只好抱起小提琴狼狈逃窜,背后依然是他一成不变的问候,想必是找到了下一个牺牲品——
    “同学,请问……吗?”
     
    第三次和第四次委实乏善可陈,他大约已经毕业,于是改为一位女生继承未竟的事业,然而在笑容上也依然是天罗地网一般无懈可击——这统统无懈可击的微笑从何而来,不免有些疑惑,想必是半夜里跑到教堂面对着圣父圣灵做统一的集训罢——我自问才疏学浅,读书囫囵吞枣,做事虎头虎脑,不敢再和他们当面论道,只好落荒而逃。
    古人说事不过三,于是逃到第四次,我就开始怀疑世界继而怀疑人生——怀疑我是否生得和旁人不同,抑或行事古怪,以至于被悲天悯人的基督门徒盯上,乃至四次之多。
     
    或者就是他们对整日独行,而且眼神忧郁的路人抱有某种莫名的同情,想用天主的爱来感化这些孤独的心灵?
     
     
    下次——我想这简直是一定的——下次再把我拦在路上,面带无处可逃的微笑,继而伸出左手,仿佛托起一只地球仪一般的人向我走来时,我想如果我的心情不算太糟,如果可以,如果第三次冲击尚未到来,我想我应该报以相同程度的微笑——
     
    蒙娜丽莎一般莫测的、如浸水的毛巾一般饱含思考的、街头派发的巧克力一样免费的、纯真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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